(聯合國糧農組織制定)
糧農組織漁業部 水產養殖發展 1、優質水產養殖飼料生產規范 《糧農組織負責任漁業技術準則》第5號補充1號,羅馬,糧農組織,2003年,47頁 本文介紹了優質水產養殖飼料生產的技術準則。本準則是為協助執行《負責任漁業行為守則》(CCRF)關于水產養殖發展的第9款(FAO,1997年),特別是第9.4.3項關于飼料和添加劑的選擇和使用部分而編制的。本準則涉及了許多專題,包括配料的采購、加工、批量儲存、操作、檢查、文件記錄,以及員工培訓和安全、客戶關系、向養殖者交運成品。但是,與養殖者在生產中對生產出的水產養殖飼料的使用和管理等相關垢問題沒有包括在本準則內,這些將在此后出版的關于健康養殖飼料管理的單獨準則中加以敘述。 關鍵詞:水產養殖,水產飼料,質量保證,配料,采購,生產,儲存。 |
自古以來,捕魚就是人類的一項主要食物來源,也為從事這一行業的人提供了就業和獲得經濟利益。但是,隨著捕撈業的快速發展和知識的增進,人們認識到,水產生物資源雖然是可再生的,但并不是無限的,如果要使它對日益增長的世界人口的營養、經濟和社會等需求作出持續的貢獻,就需要對它進行適當的管理。
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通過,為改善海洋資源的管理提供了新的框架。新的海洋法律體系賦予了沿海國家管理和利用其國家管轄水域內漁業資源的權利與責任,這些資源占了世界海洋漁業的90%。
近年來,世界漁業已成為食品產業的一個快速發展部門,許多國家加緊利用新的機遇,投資發展現代化的捕魚船隊和加工廠,以滿足世界上對魚和水產品的不斷增長的需求。但是,人們逐漸明白,許多魚類資源無法承受資源開發的無限制增加。
重要魚類種群被過度開發的明顯跡象、生態系統的變化、巨大的經濟損失、漁業管理和貿易的國際間沖突都威脅著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和漁業對食品的供給。因此,1991年3月舉行的FAO漁業委員會(COFI)第19屆會議建議急需一種新的管理方法,既要考慮環境和保護,也要兼顧社會和經濟。FAO被要求建立一種負責任漁業觀念,并制訂執行守則以促進它的實施。
隨后,墨西哥政府與FAO合作,于1992年5月在坎昆組織召開了世界負責任漁業大會。大會通過的坎昆宣言引起了1992年6月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高峰會的注意,促進了《負責任漁業行為守則》的準備工作。1992年9月舉行的FAO公海漁業技術咨詢會,進一步提議制訂針對公海漁業行 為相關問題的守則。
1992年11月舉行的FAO委員會第102屆會議,討論了守則的制訂,建議優先考慮與公海漁業相關的問題,并要求向1993年的漁業委員會會議提交議案。
1993年3月召開的FAO漁業委員會第20屆會議,全面審查了提交的守則框架和內容議案,包括指導方針的確定,并為守則的制訂確定了時間表。同時要求FAO盡快準備提案,防止違反公海保護與管理措施的漁船重新注冊,并將此作為守則的一部分。在1993年11月召開的FAO第27次大會,通過了《促進公海漁船遵守國際保護和管理措施的協定》,并根據FAO大會15/93決議,這一協議構成守則的一個組成部分。
制訂的守則須在解釋和實施中與相關國際法的規定一致,符合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符合《執行1982年12月10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有關跨界與高度洄游魚類種群養護與管理的規定的協定》,以及1992年坎昆宣言和1992年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特別是21世紀議程中的17章。
經與聯合國相關機構和其他國際組織,包括非政府組織的協商與合作,FAO制訂了此守則。
《行為守則》包括5篇導言文章:性質和范圍、目的、與其他國際文件的關系、執行、監測和更新以及發展中國家的特殊要求。隨后是基本原則,包括6個主題:漁業管理、捕撈作業、水產養殖的發展、把漁業納入沿海區管理、收獲后加工與貿易、漁業研究。正如已經提到的,《促進公海漁船遵守國際保護與管理措施協定》構成了《守則》的完整組成部分。
《守則》是自愿性的。但它的某些部分是建立在相關國際法基礎上的,也體現了1982年12月10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精神。《守則》同時也包括了一些條款,這些條款可能或已經通過成員國間其他的強制性法律文件獲得了約束力,例如1993年的《促進公海漁船遵守國際保護與管理措施協定》。
1995年10月31日舉行的第28屆大會,在4/95號決議中通過了《負責任漁業行為守則》。該決議還特別要求FAO與其成員和有興趣的相關組織合作,具體制訂適當的技術準則,以支持《守則》的實施。
- 本優質水產養殖飼料生產技術準則是為FAO漁業部準備的,以協助執行《負責任漁業行為守則》(CCRF)第9款關于水產養殖發展(FAO,1997),特別是其第9.4.3項關于飼料和添加劑的選擇和使用。
- 本準則的目的在于,鼓勵在水產養殖的混合飼料的獲取、管理、儲存、加工和銷售過程中,遵守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
- 飼料生產者必須認識到他們有責任提供給客戶合格的產品,他們應通過正確的質量控制程序來提供穩定合格的產品。
- 確保飼料質量是所有飼料生產人員的直接責任,在水產養殖飼料生產中,每位生產人員都有義務按照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來遵守確定的程序。
- 只有使用合格的飼料原料,而非劣質的、變質的或受損和被污染的原料,才能生產出合格的水產飼料;人和動物健康的保護同樣是低成本合格水產飼料生產中的首要考慮因素(迪麥羅,2001年;馬修,2001年)。
- 對新老員工的培訓和幫助是很重要的,這樣才能使他們在工作和處理問題時遵循正確的方法,能夠保證始終穩定生產出高質量的飼料產品。每個飼料廠的雇員都應該為實施此程序進行必要的努力,因為質量保證對于所生產的水產飼料的效果以及公司的成功是十分重要的。
- 飼料生產者也有責任通過標簽說明、技術資料和使用說明書,指導養殖者掌握針對特定種類和養殖系統的水產飼料的正確管理和使用方法(戴維斯, 2001年)。
- 飼料生產者應向其顧客和員工承諾遵守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并通過正在進行的程序努力改善飼料產品效能和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 飼料生產者應在盡可能的范圍內與生產者(養殖者)合作,不僅要提高產量,而且要改進可能對環境產生負面或其他影響的水產養殖方式(戴維斯, 2001年)。
- 添加劑:用以滿足特定需要而添加到基本飼料中的一種成分或混合成分。通常用量很少并需要謹慎處理和混合(AAFCO,2000年)。
- 完全飼料:供人類以外的動物使用的營養充足的飼料,依照特殊配方混合而成,作為唯一的食物配量,能夠在除水以外不再消耗任何其他物質的情況下維持生命和/或提高產量。
- 混合飼料:以完全飼料的形式用于喂養的混合物,這種混合物可以是天然狀態下新鮮的或保鮮的動植物產物的混合物或者是工業加工衍生的有機物或無機物的混合物(不論是否含有添加劑)(HMSO,1992,參見配方飼料)。
- 濃縮飼料:與其他飼料配合使用以改善總體營養平衡的飼料,用于通過進一步稀釋和混合來生產輔助飼料或完全飼料(AAFCO, 2000年)。
- 調質(過程):在原料或混合料在進一步加工之前取得預定的濕度特性和/或溫度的過程(AAFCO, 2000年)。
- 熟制(過程):在有濕度情況下加熱來改變飼料的化學和/或物理特征或消毒(AAFCO, 2000年)。
- 粉碎(過程):將顆粒飼料破碎為細粒形態(AAFCO, 2000年)。
- 生產日期:飼料制成所描述的成品的日期(FAO/WHO, 1999年)。
- 包裝日期:飼料被裝入最終用于銷售直接容器的日期(FAO/WHO, 1999年)。
- 食物:動物消耗包括水在內的飼料成分或成分混合物(AAFCO, 2000年)。
- 稀釋劑:(物理狀態)一種可食用的物質,用來混合和降低營養物和/或添加劑的濃度,使之更易于被動物所接受、使用更安全、且更利于在飼料中均勻混合(它也可以是一種載體)。(AAFCO, 2000年)。
- 膨化:(加工過程)在水分、壓力和溫度作用下使淀粉物質糊化,在擠壓時,其體積由于壓力的突然下降而增加(AAFCO, 2000年)。
- 擠壓:(加工過程)飼料在壓力下被擠壓、推擠出孔洞的過程(AAFCO, 2000年)。
- 自制水產飼料:顆粒或其他形狀的飼料,包含一種或多種人工和/或天然飼料源,為專門用于某種特定的養殖方式而生產,不用于商業銷售或營利(紐、泰昆和卡斯維思,1995年)
- 飼料:動物消耗的可食物質,為動物飲食提供能量和/或營養。(通常指動物,不包括人)(AAFCO, 2000年)。
- 魚粉:(飼料成分)魚粉是沒有變質的整條魚和/或碎魚塊(提取過或未提取魚油)的清潔、干燥、研磨成粉的組織。它的含水量不得超過10%。如果含鹽量(NaCl)超過3%,商標中必須標明含鹽量,且含鹽量絕不能超過7%(AAFCO, 2000年)。
- 食品:加工、半加工或生的任何物質,生產用于人類消費,包括飲料、口香糖和用于生產、準備或處理食品的任何物質,但不包括用于化妝品、煙草或只用做藥物的物質(FAO/WHO,1999年)。
- 配方飼料:包含兩種或多種成分,按特定要求混合或加工而成(AAFCO, 2000年)。
- 糊化:(加工過程)淀粉顆粒通過水分、加熱和加壓共同作用以及在某些情況下通過機械剪切而完全破裂的過程(AAFCO, 2000年)。
- 研磨:(加工)通過碰撞、剪切或摩擦降低顆粒大小的過程(AAFCO,
2000年)。 - 危害:食品中可能導致對健康的負面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因素或其狀態(FAO/WHO,1997年a)。
- HACCP:危害物分析與關鍵控制點。對那些嚴重影響食品安全的危險因素進行確認、評價和控制的系統(FAO/WHO,1997年a)。
- 加熱處理的,熱處理:(過程)在加壓或不加壓條件下,一種采用提高溫度的制備方法 (AAFCO, 2000年)。
- 成分,飼料成分:構成商業飼料的混合物或化合物的組成成分 (AAFCO, 2000年)。
- 輻照:(加工)通過暴露在特定的射線下對物質進行處理、加工或改變(AAFCO, 2000年)。
- 標簽:在食品容器上書寫、印制、噴刷、標記、蝕刻、壓制或附著的標簽、商標、標識、圖畫或其他起描述作用的物品(FAO/WHO,1999年)。
- 標簽內容:出現在食品隨帶或在食品近旁的標簽上的(包括用于促銷或處理)書寫物、印刷物或圖形材料(FAO/WHO,1999年)。
- 混合粉:(物理形態)粉狀配料的混合物(AAFCO, 2000年)。
- 粉:(物理形態)被研磨或降低了顆粒尺寸的成分(AAFCO, 2000年)。
- 藥用飼料:包含藥物成分的飼料,準備用于或用于治療、減緩、處理或預防除人以外的動物的疾病,或用于調節除人以外的動物軀體的結構或功能(AAFCO, 2000年)。
- 微量成分:維生素、礦物質、抗生素、藥物和其他通常少量需要的物質,用毫克、微克或每百萬分之單位(ppm)計量(AAFCO, 2000年)。
- 顆粒:(物理形態)通過機械工藝在模具中壓制聚結形成的飼料(AAFCO, 2000年)。
- 制粒:(加工過程)通過模具壓制成聚結飼料(AAFCO, 2000年)。
- 預混料:一種或多種微量成分與稀釋劑或載體的均勻混合物。預混料是便于使微量成分在大量混合物中得到均勻分散(AAFCO, 2000年)。
- 預混合:(加工)成分與稀釋劑和/或載體的初步混合(AAFCO, 2000年)。
- 定量:24小時期間提供給一只動物的飼料總量(AAFCO, 2000年)。
- 風險:是指食品中危險因子對暴露群體的健康帶來負面影響的可能性和嚴重性的預測(FAO/WHO,1997年b)。
- 風險管理:在風險評估結果的基礎上,權衡可選擇策略的過程,必要時可選擇和實施適當控制方案,包括管制措施(FAO/WHO,1997年b)。
- 粗篩:(加工過程)使用篩網分離不同尺寸的微粒(AAFCO, 2000年)。
- 蝦粉:(飼料成分)未變質的干蝦下腳(包括蝦塊和/或整蝦)粉碎物。如含鹽量超過3%(NaCl),必須在商標中標明含鹽量,但含鹽量絕不得超過7%(AAFCO, 2000年)。
- 細篩:(加工過程)用金屬絲制的篩網分離不同尺寸的微粒。可以篩選比粗篩更細的物質(AAFCO, 2000年)。
- 蒸:(加工過程)用蒸汽處理配料,以改變其物理和/或化學特性(AAFCO, 2000年)。
- 原飼料或原料:用于喂養的在自然狀態下的植物或動物產品,可以是新鮮的或保鮮的,或是來自工業加工衍生的產品,是有機物或無機物,不論是否含有添加劑(HMSO,1992年)。
- 輔料:與其他飼料配合使用,改進總體營養平衡的飼料,可以用來(1)作為其他飼料的輔料不經稀釋直接投喂;或(2)與其他要求分批定量投喂的飼料隨意搭配;或(3)進一步稀釋和混合以制成完全飼料(AAFCO, 2000年)。
其他飼料名詞和飼料成分定義見AAFCO(2000年)。
- 在亞洲、歐洲和太平洋群島上,盡管水產養殖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人類歷史的最初時期(斯特尼,2000年),但在飼料生產和營養科學方面,水產養殖只是在最近幾十年中,才開始追趕其他動物飼養的水平。
- 水產養殖是當今農業和動物飼料生產業中增長最快的部分,特別是在中國大陸和亞洲地區,那里的水產養殖產量占當前世界總產量的90%以上(阿凱亞瑪和亨特, 2000年; 泰昆和福斯特, 2000年)。
- 水產養殖飼料生產向傳統的飼料加工理念提出了特殊的挑戰,因為飼料需要在水環境中投喂和被攝取,而且養殖動物的體型小且種類繁多。例如,象海蝦這樣進食較慢的動物就需要能夠在水中保持形態穩定達數小時的餌料產品。而且,水生養殖動物一般比豬、家禽、牛這些陸生養殖動物的體型要小得多,海水蝦體重達到20克就可以上市了。
因此,生產水生動物的飼料就需要更加精細,配料顆粒的大小可小至50微米,或者,比陸生飼養動物飼料細小得多的飼料需由近50種成分精確混合而成(全面綜述請見阿凱亞瑪和譚, 1991年; 巴洛斯, 2000年;巴洛斯和哈迪, 2000年;巴特恩, 1999年; 多米尼, 1994年; 多米尼等, 1994年; 愛里克森, 2000年; 郎敦, 2000年a, 2000年b; 麥克爾哈尼,1994年; 羅克, 2001年; 譚和多米尼1997年)。
- 這就是為什么許多新飼料加工廠致力于生產水產飼料并通常在生產中使用人類的食品標準的主要原因。由于敏感動物對飼料產品更高的生產標準,導致了所使用配料更高的質量標準和價格(伯亞雷特帕林和池逖旺, 1999年; 巴洛斯和哈迪,2000年)。
- 危險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程序的主要原則也可以適用于水產養殖(FAO/NACA/WHO,1999年;尼克爾森,1998年;雷里和卡費斯騰, 1997年)和水產養殖飼料加工,其條件是在為動物和人類健康提供科學有效的保護方面確實成本合理。首先需要確定關鍵控制點,在這方面,包含一個關于水產養殖生產專門章節(第16節)的FAO/WHO魚和漁產品行為守則草案(FAO/WHO,2000年a)提供了可供參照修改的范本。
- 在本技術準則中,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通過程序間的配置來表現。世界范圍內應用GMP已經被證明在高效飼料的安全生產方面是成功的(懷特黑德, 1998年),從而使得混合動物飼料對人或動物健康的負面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FAO,1998年)。
- 配料的潔凈很重要,飼料的衛生最終取決于配料的質量(瓊斯,2000年)以及消滅致病生物(例如:沙門氏菌,未署名作者,2001年;FAO,1998年;迪麥淪,2001年;吉爾,1999年;馬徹,2001年;波爾,2000年;塞德,1996年;文迪伍特,2000年)和避免在制粒或膨化后再次受到污染(波爾梅和文迪坡爾,1997年)的處理和加工方法的應用。
- 飼養動物的管理對產品的衛生,包括動物健康和消費人群健康具有更大影響。根除致病原和降低有毒物質需要包括飼料加工廠、養殖場、包裝、加工各個生產環節的合作乃至最終消費者的精心制備(FAO, 1998年; FAO/NACA/WHO, 1999年; 豪蓋特, 1998年; 斯班塞.蓋若特、多斯桑托斯和杰恩克,1997年; 蘇特茂勒, 1998年)。
- 有必要進行研究來證明質量保證程序和無致病原飼料的經營優勢。傳統的致病原微生物檢測速度實在太慢,無法保證HACCP在水產飼料的實用性(卡希爾, 2000年; FAO/WHO, 1995年; FAO/WHO, 2000年b)。
- 盡管GMP也許不能達到HACCP的全部要求,但是GMP的部分內容確實能夠達到HACCP體系整體的某些標準,更重要的是,水產飼料生產者在不斷改進飼料生產過程中能一直應用這一體系把飼料對動物和人類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勞博, 2000年)。飼料加工后的污染,尤其是被鳥類和嚙齒動物的污染,也許是需要克服的唯一的最大障礙(方德卡-克雷和勞特納,1996年)。
- 雖然許多進一步的研究有待開展,以確定品種繁多的水產養殖動物真正的食物營養需求(福斯特, 2000年; 勞威爾,1997年; 希奧,1998年),而新的研究結果將導致飼料廠設計和飼料加工方面不可避免的變革。因此,今天的水產飼料加工廠必須保持一定靈活性,并且意識到新的技術準則出臺將帶來相應的改變。
- 飼料加工廠的設計和選址首先要考慮所服務的用戶,同時要重點考慮土壤狀況和該地區是否易受洪水威脅的地區(帕爾, 1988年)。
- 重要的是,加工廠的位置一定要使潮濕環境的影響為最低限度和遠離濃密的灌木叢。
- 同樣,也應考慮當地的交通運輸基本設施,如鐵路、公路、高速公路等,以利于原料的運入和飼料運往用戶時的便利與節約成本。
- 應盡可能避開易于遭受洪水、周期性潮水和火災的地區。必須記住,如果加工廠由于洪水或其他自然災害不能如期交貨,受損失的將不僅是加工廠自身,也會給養殖場帶來風險。
- 工廠選址時,應為將來生產設備高效、低成本地擴大規模留有余地。廠房及設備的最初設計和大小應當考慮到將來引進新的加工技術和/或改變養殖品種時能夠容納新的設備和易于進行設備更換。工廠設計的靈活性對于保持競爭力是至關重要的。
- 工廠設計時同樣要考慮安全和衛生因素。廠房建筑應能防止鳥類和害蟲的進入和藏匿。
- 建筑設計、選擇建材和施工時,應考慮到打掃衛生和維持清潔的便利,并注意避免形成無法清潔的死角。
- 建筑物的配置要考慮有效控制廠區內地面水的漫溢。在低洼地區的升降機、蓄水坑應安裝排水管(和/或抽水泵),防止水溢流(麥克爾希尼,1994年)。
- 工廠作為一個良好的商業鄰居是同樣重要的。工廠的設計要在社區中展示出無害的和積極的形象,遵守當地健康、安全、環境方面的規定,保持外觀的干凈整潔。
- 管理部門應進行定期檢查,以確保工廠良好的外部形象和內部整潔,同時確保所有設備的運行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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